摔跤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前 8 名;
(二)世界杯团体前 5 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青年锦标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前 4 名;
(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 2 名;
(三)全国运动会前 8 名;
(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 4 名;
(五)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第一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第九至十六名;
(二)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第五至八名;
(三)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第二到四名;
(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第一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第五至八名;
(二)全国少年锦标赛第一名;
(三)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第二到四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少年锦标赛第二至四名;
(二)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第五至八名;
(三)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锦标赛前 2 名。
注:1. 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1)成年赛
男子古典式摔跤: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团体
男子自由式摔跤: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团体
女子自由式摔跤:48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团体
(2)青年赛
男子古典式摔跤:50kg、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
男子自由式摔跤:50kg、55kg、60kg、66kg、74kg、84kg、96kg、120kg
女子自由式摔跤:45kg、48kg、51kg、55kg、59kg、63kg、67kg、72kg
(3)少年赛
男子古典式摔跤:42kg、46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 85kg、100kg
男子自由式摔跤:42kg、46kg、50kg、54kg、58kg、63kg、69kg、76kg、 85kg、100kg
女子自由式摔跤:38kg、40kg、43kg、46kg、49kg、52kg、56kg、60kg、 65kg、70kg
(4)省级比赛所设级别与上述级别不同的,由省(区、市)体育局将比赛设 项情况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可授予等级称号。
2. 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各级别须至少有 8 人、省级和地市级比赛各级别须至少
有 6 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除世界杯外,其他比赛的名次均指个人项目的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