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滩排球(二人制)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团体赛)总决赛前 32 名;
(二)世界巡回赛年度积分排名前 64 名;
(三)世界巡回赛单站比赛前 8 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巡回赛年度积分排名第 65 至 128 名;
(二)世界巡回赛单站比赛第九至三十二名;
(三)青年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锦标 赛前 8 名;
(四)亚洲沙滩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前 3 名;
(五)全国运动会、全国巡回赛年度积分前 16 名;
(六)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前 8 名;
(七)全国青年锦标赛(U21、U19)前 3 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青年奥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亚洲锦标 赛第九至十六名;
(二)亚洲沙滩运动会、亚洲青年运动会第四至八名;
(三)全国运动会、全国巡回赛年度积分第十七至三十二名;
(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第九至十 六名;
(五)全国青年锦标赛(U21、U19)第四至八名;
(六)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专业组前 3 名;
(七)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前 3 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第十七至 二十四名;
(二)全国青年锦标赛(U21、U19)第九至十六名;
(三)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专业组第四至八名,高水平组前 6 名,普通组前 3 名;
(四)全国中学生锦标赛高中组前 3 名,初中组第一名;
(五)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第四至八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中学生锦标赛高中组第四至十二名,初中组第二 至八名;
(二)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冠军赛第九至十六名。
注:
1. 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男子、女子
2. 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8 对、省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6 对上 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