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五项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个人赛前8名,团体赛、接力赛前3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个人赛第九至十 六名,团体赛、接力赛第四至八名;
(二)世界杯分站赛、世界青年锦标赛个人赛前8名,团体 赛、接力赛前3名;
(三)青年奥运会个人赛前8名,团体赛、接力赛前3名;
(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前3名;
(五)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年锦标赛成年组、 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前3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青年奥运会个人赛第九至十六名,团体赛、接力赛第 四至八名;
(二)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年锦标赛成年组、 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赛第四至十二名,团体赛、接力赛第四至 八名;
(三)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四项赛)、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 年锦标赛青年组(四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前4名;
(四)全国少年锦标赛甲组(三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 力赛第一名;
(五)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五项赛或四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前3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青年奥运会个人赛第十七至三十六名,团体赛、接力 赛第九至十六名;
(二)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年锦标赛成年组、 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赛第十三至十六名,团体赛、接力赛第九 至十六名;
(三)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四项赛)、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 年锦标赛青年组(四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第五至十 二名;
(四)全国少年锦标赛甲组(三项赛)个人赛第二至八名, 团体赛、接力赛第二至三名;乙组(两项赛)个人赛、团体赛、 接力赛第一名;
(五)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或 冠军赛(五项赛或四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第四至六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年锦标赛成年组、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赛第十七至三十六名;
(二)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四项赛)、全国锦标赛暨全国青 年锦标赛青年组(四项赛)个人赛第十三至三十六名;
(三)全国少年锦标赛甲组(三项赛)个人赛第九至十六名, 团体赛、接力赛第四至八名;乙组(两项赛)个人赛、团体赛、 接力赛第二至八名;
(四)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运动会、锦标赛或冠 军赛(五项赛或四项赛)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第七至八名。
注:
1. 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男子、女子:个人赛、团体赛、接力赛
混合:接力赛
2. 上述国际和全国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8 人(对、队)、省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 6 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四项赛”、“三项赛”、“二项赛”的,则只有五项赛的成绩 可申请授予等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