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克杯”2018年上海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匹克杯”2017年上海市青少年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篮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各区及有关学校
四、竞赛日期:2017年10月中旬
五、竞赛地点: 待定
六、参赛单位:本市各区及有关学校
七、年龄组别
男、女A组:1999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
男、女B组:2002年9月l日至2004年8月31日
男、女C组:200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
男、女D组: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
八、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7年在本市注册的青少年运动员,并持本人当年有效的《上海市青少年运动员参赛卡》参赛。
(三)已入选本市专业运动队、解放军队以及参加职业俱乐部比赛的职业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四)2016、2017年已在外省(市)注册或代表外省(市)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五)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2个区3个队的将取消该组别比赛。
(六)运动员代表注册区参赛。
九、参加办法
(一)报名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单位通过竞委会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将导出打印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竞委会及上海市篮球协会(地址:瑞金一路100号 电话:64375854)。网址:http://shqx.shsports.gov.cn
(三)每单位各组别男女均可报1个队,有二线(试办二线)的区县可增报一支球队参赛(且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在籍在校在读学生)。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员必须报满12名。如报不满12名参赛队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非本市户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超过4人(含4人)。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最新审定公布的《篮球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组别均进行5对5比赛。
(三)特定规则
1、第1、2节上场队员不得重复。如第2节上场队员不足3人时,则取消该节比赛,判对方得20分。仅有3或4名队员比赛照常进行。
2、小学组比赛于第3节后,由全队12名队员进行8字运球上篮接力赛,较快的队比分加4分。凡少1人则按增加15秒计;最后1节结束后,由全队进行罚球,每人1罚,中篮得1分累计得分,分高者为胜队。若最后得分相等,则进行1对1罚球(5人轮转)决出胜负。(小学组比赛取消3分球规则)。
3、本次比赛除暂停、替换、罚球及第4节最后2分钟按规则停表外,其它情况均不停表。全程采用24”进攻限制(小学组列外)。
4、非户籍运动员上场队员最多不超过2人。
(四)比赛时间除小学组按4节每节8分钟外,其他组别均为4节每节10分钟。
(五)根据报名参赛队数多少采取单循环赛或分组单循环及交叉赛决出名次。
(六)分组按上半年十项系列赛暨上海市篮球锦标赛第三站比赛各组别的总名次进行蛇形排列,新参赛队抽签入组。
(七)参赛各队须备深浅两色比赛服,上衣前后必须有明显的号码。号码规定按2014年国际篮联新规则执行。
(八)比赛用球:
男子A、B、C组使用7号球,男子D组用球由承办单位指定。
女子A、B、C组使用6号球,女子D组用球由承办单位指定。
十一、录取名次、计牌计分和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录取前十二名,不足12队参赛的,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名次。
(二)各组别取得名次的队伍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评定等级。
十二、申诉和纪律
按照本次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参照最新篮球规则申诉要求操作。
十三、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按照本次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篮球协会负责具体事宜。
十四、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本次竞赛委员会。